丈夫婚姻期間對外欠債,離婚時妻子對債務要承擔責任嗎?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是你丈夫借款時間是婚內的,應當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所以盡管你現在離婚了還是需要承擔責任。對于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在實務操作中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都有不同理解,判例也是各有不同。一般認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夫妻共同償還。
如果夫妻二人對財產分配另有約定,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即借給你丈夫錢的人知道該約定),則債務按約定分配。
根據云合專業律師網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多年辦理相關案件的經驗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于該問題回復如下:
一、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可依法委托本律師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解除婚姻關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解決小孩撫養問題和撫養費用等。女方存在法定過錯,可依法要求賠償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要求物質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等。
二、子女的撫養監護問題,主要是根據有利于子女的成長為原則判斷雙方的條件優劣,如果哪一方對女兒成長更為有利,則判斷給哪一方,同時,如果女方由于存在法定過錯的,法院應當優先考慮判給男方撫養。
三、由于此類事務涉及復雜的法律關系和法律問題,這關系到離婚的你是否需要承擔一筆沉重債務的問題,建議咨詢云合專業律師網律師或者當面咨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告知詳細情況,給你作出一個具體的分析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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