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遷征收中,拆遷人挑撥離間,被拆遷人你知道么?
2021-10-09 閱讀:231
在所有細分領域的律師中,法律風險系數最高的是刑事律師,但是如果說執業風險系數最高的可能就是我們拆遷律師了。
大家都知道,我國的土地財政政策是政府主導的,所以征地、拆遷征收行為自然也是政府主導。雖然國家上層不斷強調要公平補償、陽光程序、讓老百姓拆遷后的生活過的比拆遷前更好,但經歷過拆遷的人都知道,這些口號究竟落實了多少。在中國大部分地區,甚至是一線城市,補償不公平的現象也是很常見,而且這兩年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然而拆遷人不但不反思自己的行為,反而變本加厲的不斷給被拆遷人施壓,使本就維權艱難的被拆遷人更加雪上加霜。

一、拆遷補償款嚴重低于市場價,被拆遷人拆后一夜回到解放前
我國已經進行了近十年的城鎮化建設,幾億農民上樓,但不是所有上樓的農民都能像新聞聯播里說的那樣得到公正合理的補償,在我國的廣大地區,補償過低甚至超低的情況也比比皆是。而且這種情況在法治化發展的今天,并沒有本質的好轉。許多農民被弄得失地又沒有別的收入來源,最后陷入貧困。這嚴重違背了棚戶區改造的精神本質。
二、拆遷人促拆、逼拆手段越來越有針對性和隱匿性
以我們所的所在地,我國的首都為例,幾年前大部分項目是開發商為主導的,補償款相對比較公平合理。近幾年,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都實行的是征收程序,從去年開始又出現了新型的預征收程序。伴隨著程序的變化的,不是補償款的提高和透明,而是拆遷時給與被拆遷人壓力的不斷增大和補償款偏離市場價。
這個壓力主要是暗示的心理壓力和明示的政策壓力,心理壓力方面的策略用一句話總結就是“胡蘿卜加大棒”。胡蘿卜是虛的,大棒可是實實在在的。他們所謂的“一家不簽約,全樓受損失”、“早日簽約早得力,觀望拖延一場空”都是把公民行使法定維權權利推到了損害其他人利益的對立面中,這不但是對自己違法行為的欲蓋彌彰更是對被拆遷人合法的維權行為扣上了不仁不義的帽子。
可悲的是,一大部分被拆遷人都被這種說法懾服了,不但自己屈從于不合理的補償更反過來跟拆遷人一個口吻的指責和向自己的鄰居施壓。這在我國政治中心出現這種事情,不可謂不是一種遺憾。
三、拆遷人不但挑撥被拆遷人之間的關系,更挑撥律師與被拆遷人之間的關系
客戶曾跟我們說過一個現象,拆遷人會挑撥被拆遷人和律師之間的關系。
他們會在被拆遷人面前丑化律師、貶低律師甚至污蔑律師。我本人就親身經歷過一個事件,通州區某拆遷裁決聽證會上,我們代理委托人八個子女與拆遷人唇槍舌戰了一個早上。早飯都沒顧得吃。拆遷人眼看自己漏洞百出的程序快被我們一一揭示,就狗急跳墻的污蔑律師的執業資格問題。他們不知道委托人和我們是并肩戰斗的戰友,自然不會相信這些話,但是拆遷人的這種陰暗的卑劣手段,還是讓我們心寒了許久。同時也更加堅定了我們向被拆遷人做拆遷維權工作的決心。
路漫漫艱難險峻,我們始終跟被拆遷人站在一起,踐行我們匡扶正義、為民維權的法律執業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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