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補位方案應該包括的內容是征收的范圍、征收時間、補償標準等的內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應該注意哪些?
1、拆遷當事人的姓名、名稱、住所地、通訊地址等基本情況。
2、拆除房屋的有關情況,包括房屋的座落地點、結構、樓層、面積、質量、間數以及附屬設施等等。
3、補償方式、金額和時間。補償方式分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至于補償的時間,一般應在拆遷前一次性補償。
4、房屋估價。在實行貨幣補償形式的情況下,需要對被拆遷房屋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在實行房屋產權調換形式的情況下,需要同時對被拆遷房屋和所調換房屋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以作為結清差價的依據。
5、拆遷安置辦法。安置是針對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的。在被拆遷人不能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且不能對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情況下,拆遷人應當對承租人進行安置,可以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也可以提供周轉房。
6、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停業補償費的支付。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7、搬遷期限和過渡期限。搬遷期限是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遷的時間界限,這一期限是用來約束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的。過渡期限是指在實行產權調換補償形式下,拆遷人提供適宜入住的調換房屋的時間界限,這一期限是用來約束拆遷人的。
8、違約責任。對拆遷人來說,違約責任主要是不能按時支付補償款和超過過渡期限提供產權調換房屋的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一般是支付違約金。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內容有很多,在簽約合同時也要格外注意,它影響著合法權利的實現。城市拆遷補償方案應該注意它的征收時間,范圍,補償標準,還有其它當事人之間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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