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遇到政府征收土地時,可以申請政府提供一些非公開信息幫助自己了解相關政策,但如果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公開范圍或不存在時,行政機關也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李先生作為申請人想要申請政府公開信息,但行政機關只回復了部分信息,李先生應該怎么辦呢?下面我們來看看京云律師事務所的拆遷律師是如何處理的。
案件詳情
李先生家因工程建設位于項目征收范圍之內,于是向縣政府郵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獲取涉及某工程建設項目的征收補償方案和各種規劃書。縣政府在收到李先生申請后,向他提供了部分信息資料。縣政府認為有些規劃決定書已經在李先生申請前在相關信息公開平臺主動公開,并認為某項規劃不存在,于是沒有書面告知李先生。李先生不滿縣政府未告知自己的做法,認為侵害了自己的權益,便找到了京云拆遷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庭 審
在法庭上,京云拆遷律師稱:我方當事人的房屋位因工程建設位于項目征收范圍之內。我方當事人依據相關規定,采取EMS郵寄的方式向被告申請公開工程建設的征收方案以及規劃方案等。但被告只作出部分答復,對于征收方案等被告都沒有公開告知。我方認為,被告的行為明顯違法,損害了我方當事人的利益。 對方辯稱:本案中被告對原告李先生的申請已經給予了及時答復,原告李先生申請公開的部分內容是不存在的,部分內容在李先生申請之前就已經公開。請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原告李先生的訴訟請求。 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雙方向法院提供了證據,并進行了質證。
京云律師稱:被告縣政府為了市政公用公共事業的需要啟動工程建設項目,涉及該項目房屋征收的居民有權要求獲取相關政府信息。被告在收到我方當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向其提供了部分信息資料。不足的是被告并未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全面、完備的履行告知職責。被告認為我方當事人申請的要求已經向公眾公開,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被告認為某項政府信息不存在,亦應當履行告知和說明理由義務。所以,被告應對我方當事人的上述政府信息申請繼續予以答復。
法院判決
最后,法院認可了京云拆遷律師的觀點,判決被告縣政府針對原告李先生要求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書面答復。
從本案得知,依法不屬于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也應當告知申請人,未告知申請人即會被認定為行政行為違法。因此,申請人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依法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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