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我國在耕地保護事業上,以永久基本農田為根本,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確保我國糧食安全。
可見永久基本農田是受國家重視的,無論是誰都不能突破底線,確需要占用的也必須由國務院批準,批準之后才能進一步征收。
不過日前,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這次《決定》的核心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
也就是說占用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等其他土地,此前是由國務院審批,但是隨著《決定》的發布,國務院將一些用地審批權下放,下放的審批權有兩類。
一是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二是將試點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審批事項委托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首批試點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試點期限1年。
《決定》的發布,意味著前述八個試點省份,在省級層面已具備審批權。而且在此前,就有農村有關用地的審批權得到下放。農業農村部和自然資源部聯合發布《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后,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批權,由縣政府下放至鄉鎮政府。
那么,國務院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權下放各省會不會導致土地的濫用?
針對此問題,相關人員表示,土地審批主要還是以規劃為依據,在不符合規劃時,也是不會隨便亂批的。而且在規定不變的情況下,中央負責總量控制,只是將審批權下放地方,應該是比較好的。
“土地新政”的核心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對企業、三農來說都是利大于弊。
原因有三:一是拿地降低企業投入成本;二是審批時間縮短從而獲得發展速度;三是土地變現更迅速,推動鄉村振興。
除了以上趨勢之外,縣域經濟、城鎮化、土地經濟、土地流轉、農村經濟等都將會得到大力發展。當然,激勵政策必將會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這是利好,但這次是放權而非“放松”,紅線不能變,國家對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與管理,做了嚴格的規定與限制。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意義重大,守住永久基本農田紅線,確保我國糧食安全,才能維護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穩定。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上一篇:拆遷房屋外的空地是否補償?
下一篇:違建房拆除最新規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