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有爭議宅基地首先考慮雙方協商的方法,如果協商不成的情況,可以采取調解的方式解決,如果調解的方式不成功的情況,需要進行行政裁決,對裁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訴訟。
二十年有爭議宅基地如何處理?
二十年有爭議的宅基地可以采用協商,調解,行政裁決的方式解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宅基地權屬爭議處理程序主要包括協商、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以及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超過20年的宅基地糾紛該怎么解決?
超過20年的房產確權糾紛法院能立案,確認之訴不會因時間長,法院不予立案,民訴中的時效問題,不適用確認之訴。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與被告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訴訟。
1、當事人只請求法院確認其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并不要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某一民事義務。
2、確認之訴所要確認的民事法律關系必須是現存的,只是當事人對這現存的民事法律關系是存在還是不存在,或者存在的范圍有爭議,才能請求法院對其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
3、當事人之間沒有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之爭,法院的裁判不存在執行問題,當然,法院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做出確認,也就是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有關方面的問題或是尋求專業的律師幫助,歡迎您咨詢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法律咨詢熱線13811212051)。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上一篇:江蘇宅基地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下一篇:大連宅基地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