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標準由當地市縣政府按照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征地.綜合評價人均可支配收入后,確定并定期調整。我國《土地法》對征用耕地的補償標準有一定的限制,是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其他由當地政府參照本規定進行調整。現在的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現在征地補償標準一畝多少錢?
1.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我國法律規定,地方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按照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率每2至3年調整征地補償標準,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征地補償標準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未及時調整的,不予通過土地使用審查。各種具體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定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條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關系。
二.征地補償的內容包括哪些?
1.征收土地應給予公平公平.合理補償,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期生計有保障。征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
2.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標準由省制定.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和公布區塊綜合地價來確定。制定區塊綜合地價時,應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需關系.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調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3.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級補償標準制定.自治區.直轄市制定。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的方式進行補償。.改善居住條件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公平地提供安置房或貨幣補償.合理補償,征收造成的搬遷.補償臨時安置等費用,保護農村村民居住權和合法住房財產權益;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省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管理和使用.自治區.制定直轄市;
5.征地補償項目:
(一)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征地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因征地損壞向種植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補償費;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等.其他設施,因征地損壞向所在人支付的補償費;
(4)安置補貼: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造成的剩余勞動力支付的補償費。
征地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詳情請到當地市政府或土地資源管理部門查詢。總數是征用當地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希望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歡迎您咨詢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法律咨詢熱線138112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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