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暴力強拆房屋?
拆遷房屋時,應當符合有關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強制拆除私人房屋是違法的。當事人合法受到侵害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何處理暴力強拆房屋?
一.如何處理暴力強拆房屋?
1.所謂“非法強拆”是指未執行法律批準文件的強制拆遷行為。例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裁定,就是典型的非法強制拆遷。另一個例子是,在非法建筑拆遷中,如果沒有政府部門的限期拆遷決定而直接拆遷,則屬于非法拆遷;
2.面對非法侵權威脅,立即報警求助,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并保留送達收據。被侵權后,可以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八條。本解釋具體規定了具體行政行為的受理和不執行。執行機構由法院專門的非訴訟執行機構完成。訴訟執行主要是指法院執行機構在具體行政行為依法提起訴訟后,在判決文件生效后執行的情形。
二.如何起訴房屋被非法強拆?
1.非法強拆房屋的當事人有權作出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人民法院應當審查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
2.被拆遷人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可以在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后,應當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金額有異議的,可以自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但是,在沒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情況下,在實踐中很難直接提起復議和訴訟;
其一.由于沒有政府批準文件,強制拆遷人員的身份無法確認,也不知道是代表個人還是政府部門,也就是說,你不知道誰或哪個部門實施強制拆遷;
其二.在復議或立案過程中,由于你主張是政府部門的非法拆遷,但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要么拒絕立案,要么駁回起訴;
拆除房屋只是判決前保障未來實施的一項措施,并不意味著被拆遷人敗訴。案件結案前,拆遷許可證案件的撤銷大大增強了被拆遷人推翻(即撤銷)拆遷裁決的力度,因為法院要認定拆遷裁決合法,必然要求拆遷裁決的基本條件――拆遷許可證也應當合法。拆遷許可證被撤銷的,拆遷裁決必然被撤銷。
當房屋遇到強制拆遷問題時,應掌握一定的權利保護技能,減少損失,首先與拆遷方協商,協商失敗,盡快使用法律武器維護其合法權益,最好委托律師干預,幫助其權利保護。我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助你,如果你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