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法律知識與經驗的較量 唯有專業行政訴訟律師才能從容應對
2021-11-08 閱讀:681
庭審中法律知識與經驗的較量 唯有專業行政訴訟律師才能從容應對
馬先生一家一直住在云南省大理市,1995年,經鄉政府和村公所統一規劃,分配有償獲得宅基地一宗,后2011年又獲得相鄰宅基地另一宗,在繳納相關費用后,陸續建起了總面積有400多平的4層小樓,一家人一直居住在一起。馬先生家臨街,正處在核心地方,靠著做點小生意,一家人的生活非常幸福。
2017年,馬先生所在的縣進行棚戶區改造,馬先生家被規劃入改造的范圍內。11月,縣住建局做出漾城立罰2017-D-9-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以馬先生未經批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間造房屋為由,認定馬先生家為違章建筑,并作出了《涉案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1、按工程造價款8%罰款2、限期內自行拆除。
馬先生和其余幾戶都接到了違建認定書,他們非常氣憤,不知道為什么自己住了20多年的房子突然間就變成違建了。于是決定找一個專業做拆遷案件的團隊為他們進行維權,經過多方選擇,找到了云合專業律師網—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再得到了律師的專業咨詢后,堅定了維權的決心。云合專業律師網指派張友伶律師和郭子僮律師、馮文春律師辦理此案。

律師接到案件后,立馬對行政處罰決定書進行分析,認為該處罰決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認為縣住建局沒有處罰職權、現場檢查筆錄沒有被處罰人簽字且沒有見證人,于11月20日,立即向州住建局提起行政復議,而州住建局維持了縣住建局的行政處罰決定。
馬先生不服,于拿到復議決定后向縣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確認縣住建局和州住建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在庭審過程中,云合張律師提出了11份證據來證明被告的行政行為違法,而被告縣住建局提出了14份證據而州住建局更是提出了21份證據,證明其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偏偏是在這些證據中,又讓張律師找到了更大的程序非法問題:縣住建局提交的證據五【2017】-D-9漾城第06號案件調查終結表和證據六漾城處前告2017-D-9-06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回執書和留置送達照片。
云合律師認為被告縣住建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沒有經過法制部門審核,違反法定程序,屬于違法行政行為,縣住建局提交給法庭的證據與州住建局復議期間從先住建局處獲得并提交法庭的相同名稱的證據存在明顯不一致的情形,足以證明上述證據是縣住建局違法補做,屬于非法證據。
審理過程中縣住建局于2018年3月24日,以原做出的行政處罰存在“程序瑕疵、拆除期限不詳及處罰金額不明的情形”為由,作出漾城罰撤字【2018】06號撤銷行政處罰決定,而州住建局也跟著撤銷了大住建復決字【2018】06號復議決定書。
庭審又進入新的較量,這時正式考驗律師經驗和行政訴訟基本功的時刻。云合團隊張律師立即也變更了訴訟請求,要求判決縣住建局做出的漾城立罰2017-D-9-06號行政處罰決定和州住建局作出的大住建復決字【2018】06號行政復議決定違法。
最終,法院完全采納我方意見,確認了縣住建局做出的漾城立罰2017-D-9-06號行政處罰決定和州住建局作出的大住建復決字【2018】06號行政復議決定違法。我方完勝。
云合評析:從本次本次庭審情況看,想要打贏此類行政訴訟,必須要請律師而且必須要清專業的行政訴訟律師,才能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云合專業律師網的張友伶律師團隊曾經在多個案件中憑借自己超高的專業水準和豐富的庭審經驗,多次取得勝訴判決,最大程度的保證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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