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遷中,當征收方與被征收方針對補償協議達不成一致的時候,被征收方經常會采取違法強拆的方式,強制獲取被征收的房屋或者土地,而對于非法強拆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賠償的數額卻遠遠低于實際造成的損失。那么,面對這種情況,被征收人應該怎么辦呢?
今天,京云律師給大家分享一個群體拆遷獲賠的勝訴案例。當事人的家園被強拆,行政機關賠償的數額遠遠低于實際造成的損失,最后在京云拆遷律師的幫助下,成功獲賠。
王達海、王達山、王達華、王和平(文中均為化名)四人均是北京某村村民,在當地有各自的院落。2018年,該村被納入拆遷范圍內。但鎮政府在沒有和四人就房屋拆遷事宜進行協商,沒有簽訂補償協議,沒有進行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就違法強拆了四人的房屋和院落,給四人造成了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看著自己的家園毀于一旦,家人無處可去,于是四人將鎮政府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確認了被鎮政府強制拆除王達海、王達山、王達華、王和平的房屋和院落的行政行為違法。隨著鎮政府的敗訴,2019年3月23日,四人向鎮政府提出賠償申請,要求鎮政府賠償四原告各項損失,2019年5月22日,鎮政府作出行政賠償決定書,然而賠償的金額少得可憐。
為了爭取更多的賠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達海、王達山、王達華、王和平四人決定尋求專業的律師幫忙。經過多方的對比、打聽,有著良好口碑的京云拆遷律師團隊脫穎而出。京云拆遷律師接到委托后,根據案情始末,緊鑼密鼓地準備了全方位的證據材料,制定了維權方案。隨后,京云拆遷律師遂以鎮政府為被告,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要求鎮政府承擔四原告各項損失的賠償責任。
開庭之日,被告提交了大量的證據材料,緊緊抓住自己已依法作出行政賠償。符合《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二、四原告訴請的各類損失沒有法律依據,損失數額的計算標準沒有依據進行辯論。京云拆遷律師沉著應戰。
首先,從證據入手,指出了證據之間自相矛盾、錯誤違法之處,否定了被告的行為基礎,并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對被告自己提交的證據進行分析,得出其以低賠償代替合法賠償的真實目的。
其后,從被告過錯、舉證責任、法律適用等多方面入手,詳細陳述了因被告違法行為給四原告權益造成的毀滅性損失。另外,被告鎮政府違法拆除行為的對象系涉案房屋,現房屋已滅失無法恢復原狀,故被告鎮政府應當對四原告的損失予以賠償。
最終,法院采納了京云拆遷律師的部分意見,判決:被告鎮政府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分別賠償王達海、王達山、王達華、王和平因強制拆除房屋造成的損失共計1802962元、2288524元、1833332元、1648530元。
強拆違法后的賠償問題一直困擾著當事人,可以說是拆遷案件中的疑難問題。但凡事沒有絕對。在掌握案情的基礎上,運用法律知識,輔以必要的訴訟技巧一般能夠獲得較好的效果。但是法律知識的積累及運用,訴訟技巧的掌握都需要日積月累,不能一蹴而就。因此,選擇適合的維權的律師就顯得尤為重要。作為從事征地、拆遷法律事務的專業團隊,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愿意為民解憂,窮盡所能為當事人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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