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下列關于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何時喪失所有權的問題,由云合專業律師網小編為您解答。
一、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何時喪失所有權
1.自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喪失所有權。
2.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條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二、征地糾紛找律師有什么用?
1、可以降低訴訟風險,訴訟涉及很多法律專業知識,因此,聘請了律師,則能全面控制和防范訴訟風險。
2、作為原告請律師能全面提出索賠請求,作為被告則能與對方權利對等。律師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能就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提出全面的賠償,并指導當事人或者由律師完整的收集證據,以便最大可能的使自己提出的請求得到支持。作為被告的代理律師同樣可以與之對抗,維護正當權益。
三、已征收的土地權屬歸誰
1、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權由集體所有轉為國有。
2、使用權等則需要就事論事。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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