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遷過程中,作為行政職能部門在未出示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強拆百姓房屋,這合理嗎?行政職能部門就一定對嗎?今天,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拆遷律師團通過一起勝訴案例為大家講解一下。
2016年9月16日,河南村民劉先生遇到了一件人生中難以預料的大事。他不明白征收方為何在沒有任何相關文件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強拆了自家住了一輩子的房屋!看著房屋化為一片廢墟,讓李先生當即癱軟在地。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兒?
實際上,這還得從2014年的一紙《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方案》說起。
2013年河南省某市政府進行河城區段治理項目以及相關土地征收事項,并于2014年8月28日發布《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方案》。隨后,市政府及國土資源局分別于2015年3月10日、2015年6月15日發布相關公告及附件,市國土資源局還向被征收所在的村民小組送達了征地告知書、征地聽證告知書。
剛下班回家的劉先生看到村里張貼的相關公告明確自己也在征收范圍內,自然欣喜不已。劉先生在收到《補償安置方案》之后,因對評估人員的評估結果不滿意,雙方為此產生了分歧。劉先生認為補償數額太小,為了爭取到更多的補償款,就此為了補償款的問題開始奔波忙碌起來。但征收補償的事情還沒有確定下來,另一個壞消息接踵而來。
征收方為了促進建設項目的實施,2016年9月12日,居委會與拆遷、搬家企業簽訂了拆遷、搬家協議,但就在劉先生計劃與征收方進一步洽談對其重新作出一個合理評估補償結果之時,自己家的房子竟然于2016年9月16日被征收方相關人員給強行拆除了......
住了一輩子的家被強拆,真是“晴天霹靂”,昔日好端端的一個家就這樣消失得無影無蹤,劉先生的不能接受眼前的事實。地上七零八碎的磚瓦,一片片的廢墟,徹底激怒了劉先生!
劉先生認為,征收方在未出具相關的合法拆遷手續對房屋實施了強拆,給自己造成了重大損失。于是,他暗下決心,準備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劉先生找到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京云拆遷律師接受委托后,憑借豐富的實務經驗迅速摸清案情,為愁腸百結的劉先生精心設計了萬無一失的維權方略。隨后,代劉先生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被告市政府對原告房屋實施的強制征收行為違法,進一步明確訴求就是確認被告實施拆房行為違法。
庭審中,被告市政府辯稱,被告行政征收行為合法,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一是行政征收補償用地手續以及征收程序合法。
二是被告并未對原告實施過行政強制拆除行為。居委會與建筑拆遷公司簽訂了《房屋拆遷協議書》、與搬家公司簽訂了《搬家合同》后,按照會議決議在9月中旬,對未搬遷的9戶居民實施了拆除行為。房屋拆除后,負責安置工作的同志,多次找到原告,希望盡快按照安置補償政策給原告于安置,均被拒絕。原告訴稱是被告實施了拆除行為明顯不符合事實,不存在訴稱的強制征收行為。
針對市政府的辯稱,京云拆遷律師指出:
首先,根據本案證據材料及區法院生效裁定看,市政府是本案涉及土地征收的征收主體,劉先生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上面附著物的征收行為系市政府的行為。市政府負有對征收工作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監督落實的職責。
其次,關于居委會發布《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包含相關強制騰退房屋內容,居委會以此為依據組織實施對原告涉案房屋進行拆除的行為,于法無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居委會并無對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進行拆除的權力,其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市政府作為征收主體,主導著征收工作,并授權經濟開發區房屋征收中心和辦事處分別為征收部門和征收實施單位,此兩部門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均無獨立的執法主體資格,故征收環節和征收實施環節的責任承擔者應歸于市政府。
綜合本案整體情況,以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其辦事處人員出現在拆除現場的情形,居委會拆除房屋行為應視為市政府的委托,因而屬于市政府違法。
最后,法院經審理后,認可京云拆遷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被告市政府在土地征收中對原告劉先生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行為違法。案件圓滿成功,劉先生心里的石頭終于落地了,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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