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遷律師 · 在線答疑
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遇到征收的機會非常少,這也造成了大家在遇到征收的時候非常困惑,面對不堪其擾的征收方不知道如何應對。于是,京云拆遷律師團希望通過在線問答的方式幫助大家解答拆遷問題,幫助大家走出征收困境,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今天我們匯總了幾個近段時間來,常被咨詢的問題,下面我們就來看看。
“我是廣東某村的村民,因為改造項目的需要,房屋被納入了拆遷。但由于補償標準太低,我未與拆遷方簽下任何的安置補償協議。后來補償款下發。請問征收方打完款直接強征土地,農民如何應對?”
村民維權也必須按照規定的兩條路徑才可依法阻止行政機關采取進一步的強制措施:一是在法定期限內申請上級行政機關對不服的征地決定(有決定內容的公告)或交地決定進行復議,在行政復議程序中申辯自己的理由、提出自己的證據和法律依據。二是針對不服的征地決定或交地決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因為修建教學設施的需要,我家的房屋被納入了征收范圍內,約定的安置回建也沒降低原有生活水平,便十分干脆地簽訂了協議。哪知,安置回建地的相關事宜久久沒有消息。經詢問得知,原來由于各種復雜的歷史原因,安置回建地的計劃已經泡湯。補償還沒有著落,房子卻已經交出甚至被拆除。請問,約定的補償安置無法履行,能變更補償方式嗎?”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被告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無實際意義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被告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判決被告予以賠償。據此規定,可按市場評估價以貨幣補償的方式補償的解決方案。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送達后會導致哪些法律后果呢?能不能不管它,假裝沒收到?”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很多被拆遷戶都想知道,那么,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房屋征收補償決定送達后會導致哪些法律后果。第一,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轉移受到嚴格限制,禁止辦理房屋轉移過戶。第二,被征收人享有60天內提起行政復議及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第三,征收人開始享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被征收人一定不要久拖不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在簽訂完補償協議之后,覺得補償低了,后悔簽了補償協議,想反悔,可以嗎?”
征收實踐中,不是所有簽完協議都是板上釘釘,這6種情況,可以反悔。第一,征收方不具有征收主體資格;第二,被征收人的房屋或者土地不在紅線范圍內;第三,簽訂協議時受到脅迫;第四,超越代理權限定力的無效合同,換句話說就是,多個繼承人,只有一個簽訂就是無效的;第五,協議內容不符合有關規定;第六,征收程序違反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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