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拆遷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咨詢拆遷人,希望有所幫助。
拆遷補償協商處理
一、在拆遷之初,人們必須注意收集拆遷人和政府部門發放的文件,包括:
拆遷通知書、拆遷地塊建設工程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遷單位是誰、城市房屋拆遷資質證書、拆遷許可證、內部文件兩份(拆遷計劃、拆遷方案、銀行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其中,兩份內部文件只有提交政府進行信息公開或訴訟才能看到,也要注意公告甚至公開信,以及安置補償實施細則或辦法。
二、補償進行談判,必要時需錄音留作數據證據
拆遷公告發布后,如果有拆遷公司要找拆遷人談判,拆遷人要求他們出具委托書,讓他們出示工作證和拆遷人員的資格證。因為拆遷的人很可能利用社會閑散的人來威脅拆遷的人。與辦公室工作人員溝通時,必要時要做記錄,“這些話可以在將來協商獲得重要的信息線索,有的家屬沒有固定的證據,很難證明對方的口頭承諾。”.
三、房屋評估,對不符合實際要求的報告進行重新評估
在評估公司人員上門時,被搬遷人員還要求出示相應評估公司的資格證書和就業證書,在評估報告中“與房屋的實際面積、裝修、地點的高度不匹配、有疑問、讓評估人員詳細記錄,必要時重新評估”.
對于已經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拆遷戶,一定要注意向拆遷公司索要原協議。“有些拆遷不好的人讓你先簽字,所有的補償金額、面積、樓號都是空白,與口頭陳述不符”。
4、行政裁決要充分表達我們自己不同意見
在行政裁決階段,移民不應采取忽視、不露面、不表達的做法,而應充分利用程序性權利發表意見,注意行政裁決調解會議,看“記錄員是否完整地記錄了你的意見”.
5、強拆前拍攝房屋狀況的照片和視頻。
在行政裁決快結束的時候,你們必須拍下你們的房子和財產的照片和視頻,因為”項目已經開始了,你們可能會面臨強制拆遷”.即使面對行政裁決后的強制拆遷,被驅逐的人也不得不撥打110電話,找到合適的地點和角度來拍攝拆遷過程,以保存有效的證據。
拆遷補償訴訟時效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補償教育形式和補償資金金額、安置用房建筑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過渡發展方式、過渡使用期限及有關環境問題通過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市房屋拆遷主管財務部門裁決;拆遷人或被拆遷人是市房屋拆遷主管會計部門的,由人民政府行政裁決。如屬市政設施建設中國工程企業拆遷的,裁決應自收到拆遷人全部活動有關的有效數據文件和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人民對于政府可以申請進行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通過提起環境訴訟。在復議或訴訟活動期間,拆遷人已給被拆遷人作了安置問題或者企業提供了周轉房的,不停止拆遷的執行。但拆遷時應對被拆除房屋結構及其附屬物作勘察工作記錄,并向公證司法機關需要辦理電子證據保全。
拆遷補償訴訟材料
1、你自己的身份證明,你有作為訴訟當事人的法律地位。
2、您與申購人簽訂的補償合同或協議決定了您應獲得的補償金額。
3、被告人的身份資料、商業登記資料。
4、被征收土地的權屬證明或使用權證明。比如合同等。
5、地上以及附著物進行估價的證明。如房屋的數量、面積、種植物的品種、糧食的市場經濟價格等。
6、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方案等政府征地文件。
拆遷補償訴訟流程
1.起訴。檢察官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后6個月內起訴。
2.復議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狀七日后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3.辯護。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并提交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4.開庭。宣讀進行開庭時間秩序---法庭通過調查----法庭可以辯論---評議。
5.作出判決。
6.上訴、當事人對第一審判決不服的,應當在收到判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7.法庭聽證或書面聽證。
8.判決或裁定。依法變更、撤銷裁定,維持原判決、裁定或者發回重審的。
9.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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