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有人問,如果房屋被強拆了怎么辦?這時候律師一般會告訴你,房屋被強拆時最重要的是保證自身安全,然后報警,拍照錄像等。聽到這個答案你可能要說了,報警根本沒用,警察和政府是一伙的,怎么會管!還有人說警察就在現場,報警有什么用!
那么遇到房屋被強拆的時候報警到底有沒有用呢?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接到報警出警是人民警察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于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110接處警工作規則》規定,110報警服務臺接到報警后,根據警情調派警力進行處置。所以,人民警察接到報警,具有及時出警的義務。
人民警察接到報警,具有及時出警的義務。當我們的房屋被強拆,應當第一時間報警,不管警察來不來,有沒有用,我們都要報。因為即便無法阻止強拆,但是報警仍然會有這些大作用:
第一、證明自己的房屋在什么時間遭遇到了強拆,為后期的維權做有力的證據保障。
第二、我們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逼迫警方破案,揪出強拆者,避免房屋被強拆卻找不到違法強拆人的情況。
第三、可以通過起訴警方不作為,來給拆遷方施加壓力。
雖然說,在現實情況中,報警后警察出警可能并不能達到阻止違法強拆行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種效果。那為何還是要報警呢?其實報警是保存證據的一個過程,是為了保留拆遷方違法強拆的證據,作為我們后期維權的突破口,當違法強拆來襲,房屋被拆已經是改變不了的事實,如果拆遷戶遇到強拆就感覺心灰意冷了,不要報警了,那么才真的是放棄了維權機會,讓強拆者逍遙法外,繼續橫行。只有報警才能為后續的維權奠定良好的基礎,進一步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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