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都是可以通過出租房屋給承租人,從而能夠獲得租金收入。而房屋所有人也可以進行抵押房屋為債務融資擔保,抵押房屋建設需要企業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那么中國民法典中已出租房產抵押要不要告知承租人?云合專業律師網整理分析相關理論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民法典規定,房屋出租后,出租人抵押房屋的,不需要告知承租人,但需要告知抵押權人,房屋出租后抵押,不影響承租人承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條【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系】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并轉移占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第七百二十五條【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1.土地所有權抵押無效。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無效,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和其它社會公益設施不得抵押。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抵押無效。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抵押無效。
6.《民法典》規定必須進行登記的抵押合同未登記的,如以航空器、車輛、船舶、林木、企業設備等動產,以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權等不動產抵押的合同,必須到主管部門進行登記,未到主管部門登記的為無效合同。
7.破產企業在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期間,對原沒有設立抵押的債務設立抵押的合同無效。
8.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的情況下,債務人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財產抵押給一個債權人,侵犯了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從而喪失履行其他債務能力的,抵押合同無效。
9.國有企業的已確認為關鍵設備、成套設備或重要建筑物設立抵押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抵押合同無效。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知道,根據民法典,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抵押貸款,不需要通知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承租人的租賃權不受抵押權的影響。但是抵押人需要通知抵押權人房屋被出租的事實。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到云合專業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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