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糾紛成功案例——從一個父母子女之間的換房糾紛引發的思考|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律師為其案件代理爭取合法的權益
2021-10-13 閱讀:91
【案情簡介】
于女士和吳多金先生系夫妻關系,吳平平系其兒子。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安慧里小區的A房(以下稱“涉案房屋”)系于女士和吳多金先生的夫妻共同財產,2000年7月11日,將涉案房屋登記在吳多金名下。于女士和吳多金住在早于2007年就進了青塔蔚園的房屋,吳平平住進了涉案房屋內。2020年3月23日,在于女士知情且同意的情況下,吳多金和吳平平簽訂了《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約定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吳平平,吳平平一次性支付20萬元對價,吳多金配合其過戶。他們本來約定于女士夫妻和吳平平換房居住,互相過戶,但是在吳多金過戶給吳平平后,吳平平卻沒有依照之前的約定把青塔的房子過戶給吳多金。于女士這才提起的本次訴訟。于女士以自己未在《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上簽字且不知房屋買賣的事宜,主張合同無效并將吳多金和吳平平訴諸于法院,吳平平委托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律師為其案件代理爭取合法的權益。

【律師解析】
京云律師事務所委派對此類案件有非常豐富經驗的王國龍、謝婧律師進行代理。兩位律師通過跟當事人溝通,初步判斷此案件我們的委托人有比較大的勝算幾率。并分析了本案的關鍵點在于證明于女士知情和這并不是一個陌生人之間的房屋買賣糾紛,而是名為買賣實為贈與的情形。
【庭審觀點】
基于以上對案件的分析,王律師和謝律師在庭審中對案件關鍵點進行了證據上的梳理和法理上的闡述。
1.吳多金和吳平平簽訂的《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吳平平知道此房屋為于女士與吳多金的夫妻共同財產,而于女士也知道吳多金賣房事情,因此吳平平與吳多金的房屋買賣合同并無無效情形,應屬有效。
2.于女士和吳多金為了配合吳平平更順利的過戶,早于2007年就住進了吳平平的位于青塔蔚園的房子里,而吳平平住進涉案房屋。并且,于女士為了給吳平平辦理過戶手續,還積極配合與吳多金補辦了結婚證(于2020年3月21日)。此情形表明,本案并非一般的房屋買賣關系,而是父母子女之間因為換房而采用了買賣的形式,從當事人的主觀意愿來說,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無虞的。
綜上對于于女士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駁回于女士的訴訟請求。而法院最終完全支持了我方代理律師的觀點。
【京云評析】
此案件源于父母和子女換房,父母履行了承諾,但是子女在房屋過戶到自己身上后卻反悔了,沒有履行當初的承諾。母親一氣之下提起了這個訴訟,但是案由卻錯了,訴協議無效是其中最不能走的一條路,這也給廣大業主提個醒,案件一定要委托專業的律師進行,否則一旦訴錯方向,不但實現不了本來的目的,還會對自己權益產生非常大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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