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離婚時,不少父母為了爭奪孩子撫養問題,在法庭上不依不饒、爭的面紅耳赤。
近日,江蘇淮安一對90后夫妻卻因不愿撫養孩子在法庭上鬧得不可開交。
法院認為,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離婚必須對子女的撫養問題協商一致,妥善處理,不能通過離婚開逃避撫養義務。經過調查,這對夫妻原本都有穩定工作,而且收入較高,但這兩位說什么也不愿意將撫養權歸自己。沒辦法,承辦法官向雙方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同時,作出不予離婚的判決。
與此同時,這對夫妻的行為被不少網友聲討,認為他們未盡到父母的職責,替孩子感到心寒,也有網友對法院的判決感到不解,懷疑法院的判決是治標不治本,認為即使法院判決這對夫妻不準離婚,可是這對想要舍棄撫養權的夫妻會對孩子好嗎?
本案雙方均不愿意撫養孩子的,法院的判決合理嗎?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主任表示:在這個事件中,這對父母的做法實在是不負責任!在離婚訴訟中,雙方都拒絕撫養子女的,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但如此一來撫養方勢必會將孩子視為負擔,非常不利于孩子的成長。法院基于公序良俗原則,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的最大化判決雙方不準離婚是合理的。
同樣,這起案件,除了常規判決,我們注意到,法院為這對90后夫妻出具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這是一種什么類型的指令,它將起到怎樣的作用呢?
王興華主任表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是一種強制家長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的法律文書,目的是為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給未成年創造良好的家庭成長環境。作為強制性法律文書,收到教育令的家長不管想不想遵循,都必須要按照指導令的內容,去指定的地方接受家庭指導機構的家庭教育指導,并且按照指導來進行后續的家庭關系處理。
但是這對90后父母必須要認識到,撫養問題不僅是為人父母基本的責任,也是法律規定其應當承擔的義務,要按照指導令進行改正,對孩子的撫養問題妥善處理,減少對孩子造成的傷害!
法條鏈接:
《家庭教育促進法》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實施犯罪行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情況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對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職責。
國家采取措施指導、支持、幫助和監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報告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應當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條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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