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點房子被陌生人拆毀,京云拆遷律師:沒有合法依據,拆毀行為違法。
凌晨正是辛苦了一天的人們進入到深度睡眠的時候,誰也不會想到在這個時間段自家的房屋竟然被陌生人拆毀。
事情發生在2016年4月2日凌晨1時45分,某市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接到110報警,電話中的人稱自家的房屋正在被不明身份的人員拆毀,請求公安機關出警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不受侵害。是什么導致了在凌晨時分自己家的房子被不明身份的人拆毀的呢?
接警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后看到了報案人馬某,此時馬某的房屋已經被損壞,隨后民警當即口頭告知馬某及其妻子王某該房屋被拆毀行為,屬于某市XX路道路工程項目房屋征收過程中的強制拆遷行為。可以推定拆除原告王某房屋的行為是某市政府實施的行政行為。
在此案的一審中,法院認為該市政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但是本案被告未提供任何證據,所以應承擔舉證不力的后果。
一審法院判決:確認該市政府強拆王某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
該市政府不服,遂提起上訴。
京云拆遷律師也接到了當事人王某的請求,京云拆遷律師利用豐富的辦案經驗,通過詢問當事人掌握了案件事實,理清了辦案思路,最后精準找出了對本案有利的證據、證人、法律規定。
二審中該市政府上訴稱:事發當日,出警民警到現場后,未作調查了解、未收集證據,僅憑個人主觀認識和推斷,就表態稱市政府的強制拆遷行為,該說法不具有客觀性,也不符合客觀事實。另外王某所訴行政行為不存在。請求:依法撤銷原判,駁回王某的訴訟請求。
面對被告的上訴,京云拆遷律師指出:焦點問題是,該市政府是否實施了拆除行為,拆除行為是否合法。在后續征收過程中,該市政府與王某并未就補償達成協議,強制拆除后,也無任何主體主動承擔強制拆除責任,另外在審理過程中,該市政府并未提交證據證明是其他主體對涉案房屋實施了強制拆除行為或者依法應當由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強制拆除的責任。綜上,可以認定王某的房屋強制拆除主體是該市政府。其次,該市政府在與王某未達成房屋補償協議,在沒有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也沒有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在沒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將王某的房屋予以拆除,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上述規定。
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維權的目的是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法院判決征收部門強拆房屋違法,就是對被拆遷人法律維權的肯定與支持!確認違法是維權邁出的關鍵一步,后續無論是與征收部門協商談判達成滿意的補償安置協議也好,還是申請國家賠償也好,都有了有力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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