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收房之后,發現室內的燃氣始終沒有開通,經過了解,他們發現小區內的燃氣壓根沒有通過驗收。面對這種現狀,他們該怎么辦?
家住山東省濟南市某小區的吳先生,購買了一套新房,驗房交付后,他打算砸墻改個管子,燃氣公司告知該小區沒有通過驗收,無法改管子。吳先生回憶起當初收房的時候,因為不懂驗房流程,開發商催著簽字,他就簽了。
遇到同樣遭遇的還有小區其他業主,他們是為了收房后,盡快落戶,為的是孩子上學方便。誰料收房后,小區的開發商卻因為燃氣管道鋪設的不合格,導致綠化占壓,沒有通過驗收。
吳先生與開發商多次溝通無果后,找到了山東衛視齊魯頻道《小溪辦事》欄目組,該欄目邀請到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王天驕律師,與欄目組記者一起到吳先生所在的小區給予法律援助。
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王天驕律師通過查看吳先生的購房合同發現,關于燃氣等配套設施,交付條件,上面有相關的約定。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王天驕律師談到一般商品房合同上面會對交付條件、交付標準有一個明確的約定,而吳先生簽訂的購房合同第十條中明確了基礎設施、設備,供電、供暖、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鋪設,并與城市燃氣管道連接,保證燃氣供應,說明它是屬于交付條件的,如果說燃氣的管道沒有鋪設到戶,包括燃氣沒有通的話,開發商達不到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 就不是合格的交付。
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王天驕律師表示: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針對水、電、燃氣需要驗收合格通過以后,才可以達到一個交付情況,像吳先生家的情況,燃氣沒有達到交付的標準,至少沒有燃氣表,沒有通氣,跟合同約定相違背,如果從法律角度來講的話,開發商已經違背了合同中的約定條款,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吳先生在驗收房屋的時候,發現這個問題,是可以明確向開發商拒絕收房的。
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王天驕律師指出:雖然吳先生當時是簽訂了驗收情況,但是實際發現燃氣還是沒有符合合同中約定的情況,可以向開發商主張一個違約的責任,要求開發商達到交付標準,甚至是說后期可能會涉及到一個賠償問題。
最后,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王天驕律師提醒購房者,購房時需要注意兩點:
第一、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看好商品房交付的標準約定,包括相應的責任規定,如果一旦簽署的話,后期出現糾紛,維權時肯定要先看合同;
第二、開發商通知業主交房時,第一時間不要去簽署任何的收房材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是先驗房再收房,同時在驗房過程中應該有物業或者開發商工作人員進行陪同,發現任何問題,一定要第一時間向相關工作人員反映、反饋,最好是讓他留下相應的材料,并且簽字,向其表明一定要達到修復完整以后,再進行收費,而不是在業主收房后還存在一些瑕疵,和質量問題的時候,因為一些原因就草草收房了,等到后期再出現一些問題的話,這個責任就不太好舉證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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