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案例
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多少年
律師回答
租賃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租賃雙方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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