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案件的對策有調解、訴訟等。如果是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當事人可以向鄉級人民政府處理;如果是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當事人可以向爭議土地的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關于土地糾紛案件的對策有哪些的問題,下面由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土地糾紛案件的對策有哪些
1、土地糾紛案件的對策有調解、訴訟等。如果是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當事人可以向鄉級人民政府處理;如果是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當事人可以向爭議土地的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2、法律依據:《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
第五條,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由爭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前款規定的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鄉級人民政府受理和處理。
第六條,設區的市、自治州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下列爭議案件:跨縣級行政區域的;同級人民政府、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交辦或者有關部門轉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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