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到期后,應當拆除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者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資源部房屋測繪數據以產權人補償為標準,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房屋產權到期后被拆除,按規定怎么辦?
一.房屋產權到期后被拆除,按照規定該怎么辦?
1.房屋產權到期后,應當拆除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者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資源部房屋測繪數據以產權人補償為標準,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被征用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被征用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用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用評估方法確定。對被征用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審查評估。對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評估。房屋征用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在制定過程中,應當向公眾征求意見。
二.房屋拆遷補償范圍是什么?
1.房屋。
被拆遷房屋納入補償范圍的,必須是合法房屋。這里所說的合法性包括兩個含義:
(1)所有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是合法的,如非法建筑。拆除超過批準期限的違法建筑和臨時建筑的,不予賠償;拆除不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給予適當補償。
2.附屬物。
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是指業主或者用戶在房屋上增加的附屬設施。作為房屋的附屬物,一般具有以下特點:
(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2)有一定的用途,有利于房屋升值。
(3)必須是能夠計算其價值的物體。
(4)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應具有合法性。
3.收益權。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范圍內的收益權應有以下特點:
(1)收益權人合法占有和使用被拆遷房屋,其收益權必須有合同或者法律依據。
(2)收入應合法產生。
(3)收入應有基礎,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預期收入。
對于拆遷補償標準的確定,雖然國家出臺了一般政策,但由于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不同地區的經濟效益不同,所以有不同的補償標準,甚至同一城市不同地區的征地拆遷補償不同,具體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處理。我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點擊下面的按鈕或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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