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提起房屋買賣糾紛訴訟時,需要提供下列證據資料:
1、提供房屋出賣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和身份證明。
2、出賣共有房屋應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書面證據。出賣、出租房應提供房客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據。
3、提供買賣雙方訂立的買賣房屋合同書。
4、當事人為法人的,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如需委托他人進行訴訟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5、如已交款或鑒定的,應提出交款的書面證明。
6、其它應提交的證據。
在房屋買賣的過程中,如果買家與賣家之間就購房問題發生了房屋買賣糾紛,作為稍處于弱勢地位的買家也就是購房者,要重視對房屋買賣糾紛證據的收集,來依法證明自己的訴訟事實和理由,爭取讓法院能夠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贏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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