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濟南市鋼城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權屬
地塊范圍:位于里辛街道道石家嶺村、顏莊街道三岔溝村、疃里村。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里辛街道道石家嶺村、顏莊街道三岔溝村、曈里村。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擬用于山鋼新舊動能轉換系統優化升級改造及配套提升項目(二期)建設,開發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濟南市鋼城區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2〕497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5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濟南市鋼城區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里辛街道辦事處、顏莊街道辦事處擬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6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20〕74號文公布的濟南市鋼城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個區片,Ⅱ級區片補償93萬元/公頃。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濟南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發〔2021〕2000號)的規定執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濟南市鋼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自2022年12月23日起至2023年1月6日止。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濟南市鋼城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濟南市鋼城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濟南市鋼城區自然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要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補償費用的管理、歸屬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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