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人已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的;征收人已辦理證據保全的;被征收人已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未按協議期限履行交房義務的;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內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不申請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關于構成強制拆遷的條件有哪些的問題,下面由云合專業律師網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構成強制拆遷的條件有哪些
1、構成強制拆遷的條件有:征收人已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的;征收人已辦理證據保全的;被征收人已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未按協議期限履行交房義務的;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內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不申請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屬于超期臨時建筑和逾期不改違章建筑的。
2、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強制拆遷如何賠償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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