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案過了行政訴訟時效如何救濟
1、遭遇違法征地拆遷時,超過行政訴訟時效未起訴的,還可以維權。村民可以申請審判監督或者合理上報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行政訴訟時效是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效期限,超過了這一期限,則當事人喪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訴訟時效屆滿,導致權利人的勝訴權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強制保護。但是,權利人基于民事法律關系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實體權利)仍然存在,所以,義務人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后自愿向權利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人仍然有權接受。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雖然我國的非法征地程序責任制度不承認屬于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具有外部主體資格,不能成為外部侵權責任主體,但在內部,它仍然作為主體存在,如果各級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故意和重大過失,還是會受到相應懲罰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到云合專業律師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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