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原本是快樂過節,愉快旅行的好日子,很多人開啟了歡度春節的模式,但還是有很多人并不知道的是節假日正是強拆高發時期,一定要小心拆遷方暗戳戳的小動作。可能有些人會問了,節假日這種放假的日子,誰會大過年的強拆房屋呢?如果您抱著這樣的想法那可就大錯特錯了。其實節假日一直都是拆遷方強拆、偷拆的高發時期。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京云律師辦理的這個案例。
一個節假日過去,在山東聊城發生了一件很蹊蹺的事——600平米的鄉村老宅,一夜之間“不翼而飛”。這天早晨,當附近的村民經過站前路時,感到很奇怪,原先天天見面的房子,已經變成了一堆碎磚爛瓦。這究竟是怎么回事?事情還得從頭說起。
趙先生在山東省聊城市某村有一處約600平方米的房屋。房屋主要用于家人居住和從事雞苗孵化生產經營使用。2018年7月27日,市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公告將趙先生的房屋納入到征收范圍。然而2019年2月2日夜間23點許,趁著夜色,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員偷偷拆除了趙先生的房屋。房屋遭到到違法拆除破壞后,一家在外的趙先生第一時間報了警。
經公安機關調查,趙先生房屋是劉某帶人所為。隨后趙先生向法院起訴劉某及其單位建設公司,根據民事訴訟中的證據及最后法院審理確認,趙先生得知是劉某及其單位建設公司對自己的房屋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
趙先生認為劉某及其單位建設公司在沒有事先通知,也沒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形下,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夜間,安排施工人員對自己房屋進行強制拆除的行為,嚴重違反法律規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深知憑借自己無法維權的趙先生聯系了專業代理征收拆遷行政案件的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來幫助他維權。接受委托后,京云律所組建了律師辦案團隊具體負責該案。在詳細了解趙先生的案件事實后,京云律師認真梳理了案情和進一步收集了相關的涉案證據。最后以區政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依法確認被告區政府于2019年2月2日夜間對原告趙先生600平方米房屋強制拆除的行為違法。
庭審中,被告區政府辯稱:原告所述無事實依據,被告從未強拆過原告房屋,也沒有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原告房屋進行強拆。經被告了解,原告房屋系在承包土地上非法建設的違法建筑。原告承包地因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需要,2018年被政府依法征收,征地補償款已經依據補償協議約定補償到位,原告對土地被征收事項未依法提出任何異議。故原告的違法建筑被拆與被告無關,原告的訴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應予駁回。
京云律師指出:
首先,原告趙先生稱其案涉房屋及土地在區政府實施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范圍內,用于建設棚戶區回遷安置房,2019年2月2日原告趙先生房屋于被強制拆除,因被告區政府是征收主體,應推定該強制拆除行為系被告所為。區政府稱因棚戶區改造項目進行建設回遷房時征收了原告案涉土地,雖否認實施強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為,但在區政府未能提交證據證實案涉房屋由其他相關部門實施的情況下,應推定作為征收主體的被告區政府為強制拆除機關。
其次,區政府主張原告案涉房屋系違法建筑,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即使案涉房屋系違法建筑,也應當經有關部門認定后,依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拆除,被告區政府未提交其實施強制拆除原告案涉房屋前已履行了法定程序的相關證據,故被告實施被訴強制拆除行為屬程序違法。
最終,法院采納了京云律師的法律意見,判決:確認被告區人民政府強制拆除原告趙先生房屋的行為違法。
如果您遇到了節假日強拆或者偷拆的情況,比如回了一趟老家或者出門走了一趟親戚之后發現房子沒了,這時一定不要猶豫,咨詢京云律師直接啟用法律程序,訴訟維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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