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的時候拆遷戶因為對方提供的補償方案不滿意,一直是不同意拆遷,在這種情況下拆遷方就會強行的拆遷。有些人沒有想到自己出去一趟,回來自己的房屋就被夷為平地了,這時候房屋被強拆掉。看看小編整理的資料。
一、房屋已經被強拆怎么辦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被征收人對房屋拆遷有異議,在法定期限內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否則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若不搬遷,則有關機關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房屋已經被強拆之后依然是可以進行維權,具體維權的方式當事人要能夠結合自己的案件找專業的律師來給自己提供幫助。房屋已經被強拆,拆遷戶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失要通過法律去維權的時候,可以找云合專業網的律師看看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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