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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詳情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因公共管道堵塞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判決被告株洲市某房產開發公司以及案涉房屋樓上的12戶業主共同承擔房屋損失,各賠償2300余元。
周某、李某為株洲市蘆淞區某小區20棟1201的業主。2022年4月12日凌晨3點,物業公司發現1201房屋門口的電梯口存在大量積水,打開門后發現屋內次衛生間管道堵塞,污水反溢,除主臥和主衛生間沒有污水,其他房間均被污水浸泡。后經專業人士上門疏通管道,發現堵塞物為無紡布洗臉巾、水性筆等。該房業主周某、李某認為房屋地面、墻面、櫥柜等被浸泡損毀,是開發商、物業公司以及樓上住戶造成的,遂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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