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懷疑自己被別人偷拍,人家都自證清白了,卻依然在網上曝光人家,這做的對嗎?事發在廣東廣州,地鐵8號線上,當時女子看見一大叔蹲著玩手機,懷疑對方是偷拍自己,要求檢查手機相冊,大叔讓她檢查自證清白。
隨后,女子在網絡曝光大叔是猥瑣男,稱手法嫻熟不是第一次作案,還說,既然對方沒有偷拍,為什么不為自己發聲。當地公安回應稱,目前涉事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女子也刪除了帖子。
很多網友都支持這位大叔維權,并對此表示:“女生必須道歉,不能網暴完大叔刪博就完事了。”近年來,網絡視頻曝光已經成為很多人披露不良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輿論監督方式之一。但是,前提是真實,而不是加入了自己的揣測和情緒,不然,很可能維權不成,變成了侵權。對于這件事,我們來聽聽專業律師的看法。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表示:首先,手機內容屬于個人隱私,女子沒有權利因為懷疑就要求檢查他人手機,這涉嫌侵犯隱私權。其次,女子在沒有大叔偷拍證據的情況下,未經大叔同意就拍攝了全過程,沒有任何遮擋地將視頻發布在網絡上,還在公眾平臺上發表大叔是“猥瑣男”“偷拍狂”等不實言論,對大叔實施了網絡暴力,給大叔造成了嚴重傷害,這種行為既涉嫌侵害了大叔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也踩到了侮辱誹謗的法律紅線,女子很可能被追究相關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王興華律師提到:在這里我們鼓勵每一個人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但是也提醒大家一定要依法理性維權,不要打著正義的旗號卻大肆侵犯他人權益,讓維權“變了味”。
法律鏈接
《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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