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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京云說房”系列專題文章發布《獨生子女家庭有必要立遺囑嗎?》一文。文章講述了“獨生女家庭需要立遺囑的重要性,以及非獨生子女家庭立遺囑需要注意的事項”筆者給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希望幫助有法律需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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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獨生子女家庭也需要立遺囑。
因為雖然是獨生子女家庭,但是被繼承人除了子女之外,配偶和父母也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父母相繼過世而祖輩尚健在,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獨生子女只能繼承部分遺產份額。
在獨生子女家庭,如果逝者沒有留遺囑,子女想要辦理房產過戶等手續可能會比較麻煩,因為相關部門并不知道逝者是否還有其他繼承人,就需要子女去證明自己是唯一繼承人,要證明自己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均已過世,被繼承人的配偶也已經離世。
在這種情況下,獨生子女做為唯一繼承人,想要繼承房屋,還需要提供各類相關證明,此時相對比較省事的方法是提起訴訟,拿判決書去繼承房產。
可對應的問題是,訴訟立案的前提條件是有明確的被告,家中就剩自己一個人了,誰做被告呢?沒有被告,也無法提起訴訟。如果訂立一份遺囑,有些問題就能避免了。
實際上,不管是不是獨生子女家庭,也需要考慮訂立遺囑,立遺囑可以防止出現以下問題:
1、防止孩子和爺爺奶奶、叔叔姑姑等親屬產生繼承糾紛。
2、防止遺產成為子女的非個人財產。
3、防止去世后,子女并不知曉存在此項遺產。
4、如果和配偶因感情不和準備離婚或已經在離婚訴訟中,也應當提早立遺囑。
在離婚過程中,可能會發生夫妻一方去世的情況。當事人準備離婚,一般是不希望配偶再繼承自己的遺產,即便已經提起了離婚訴訟,在這過程中,夫妻一方去世的,只要沒有領到離婚證或者沒有判決、調解離婚,都屬于尚未離婚,配偶仍可以繼承自己的遺產。
隨著大眾法律意識的增強,以及公眾生死觀念的轉變,遺囑越來越被大眾所接受。。有時候,妥善安排好“身后事”,反而可以更好地處理個人和家庭問題。
另外,立遺囑不是必須去公證處。公證遺囑確實有優勢,因為經過公證程序,遺囑的有效性更容易被法院認定。但是,相關法律已經取消了公證遺囑的優先性。自己書寫的遺囑,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自書遺囑的形式,也是有效的,只是書寫遺囑時,需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所有形式要件,否則可能會無效。如果您有類似需求,可以找尋律師為您提供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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