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應該給予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公平合理的補償,補償的前提是合法建筑,如符合城鄉規劃、取得土地使用權、有房屋權屬證明等等。
那么違建是否有補償?嚴格意義上的違法建筑公司沒有得到補償,但也因此需要我們結合中國具體實際情況以及具體問題分析,有的地方征收方不論房屋信息是否可以構成違建均給予學生合法補償,有的地方政府征收方為了能夠加快拆遷進度,節約拆遷成本,首先會對此次拆遷范圍內的違建進行篩查,針對違建不予補償或只給很少的補償。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需要強行拆除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當事人應當在限期內自行拆除。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拆遷的,可以依法強制拆遷。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規定: 依照本法規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限期拆除新建的房屋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停止建設,自行拆除; 繼續建設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停止建設。建設單位或者個人逾期不服行政處罰責令拆遷的決定的,可以自接到責令拆遷的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可以看出,對違章建筑的拆除,法律也做出了明確規定,非法建筑不能隨意強制拆除。行政部門未經法律程序就拆除非法建筑也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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