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例
李女士是家里的老二,還有一個弟弟,兄妹二人都已成家,父母去世后留下遺囑,兄妹二人各繼承一套房子。幾年后李女士和丈夫的婚姻出現問題要離婚,丈夫認為李女士繼承的房產也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應該進行分割,于是李女士找到王律師,希望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方案
律師在詳細了解情況后,先從遺囑入手,律師核實后認為,首先遺囑符合法律規定屬于有效遺囑,然后遺囑中已說明,繼承的房產只歸子女所有不包括配偶,所以繼承的房產只屬于李女士個人,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做分割。
結果
房子歸李女士個人所有,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法院駁回對方訴求,李女士的房子不做離婚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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