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娥訴東??h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征收、行政強制案
案號:(2020)蘇0791行初70號
審理法院: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訴求:確認被告強制拆除行為違法
【案件詳情】
2017年,東海縣人民政府作出《東海縣人民政府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并發布了《征收補償方案》,原東某縣房屋征收局為該征收項目的房屋征收部門。而原告的所有房屋都在征收范圍之內。因為被告違反征收補償方案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無故減少原告及家人的房屋征收補償面積,沒有及時進行房屋確權工作,王鳳娥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所以一直沒有與被告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直到2019年4月17日凌晨,原告的房屋被違法強拆,造成原告房屋及屋內物品重大損失,于是將被告告上法庭。
審理過程中,被告稱:涉案房屋并非是由原東某縣房屋征收局強制拆除的,不是本案的適格被告。鑒于原東某縣房屋征收局并沒有實施強拆前行為,將自己作為本案的被告,主體不適格。另外查明,原告的房屋沒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屬于違法建筑。
【律師觀點】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是:被告主體資格問題。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房屋征收補償工作過程中作出行政行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訴訟的,以房屋征收部門為被告。征收實施單位受房屋征收部門委托,在委托范圍內從事的行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房屋征收部門為被告。所以本案中的被告主體資格適格。
另外,涉案建筑不能判定為違章建筑。因為由于歷史原因,原告建設的房屋并未辦理相關的建房審批手續,也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而且原、被告雙方就涉案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方式、金額、面積等尚未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原告也沒有得到妥善安置。在這種情況下,強制拆除原告的涉案被征收的房屋,是違反了房屋征收補償規定的。
【勝訴判決】
確認被告東??h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19年4月17日強制拆除原告王鳳娥所有的位于東??h牛山街道山后巷33-16號房屋的行為違法。
如您有任何法律問題需要咨詢,歡迎咨詢云合律師網,撥打24小時免費律師咨詢熱線:13811212051。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