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如何辦理勞動爭議案件?
2021年1月1日,第一批民法典配套司法進行解釋方法之一的《最高國家人民對于法院關于審理勞動合同爭議案件可以適用法律環境問題的解釋(一)》已正式開始施行,新解釋共計54條,原四部共72條司法解釋能力同時被廢止。
新司法解釋一些基本覆蓋了原4部司法解釋,看似廢四立一,其實表面上法條變動情況并不是一個很大,其主要是刪除了中國勞動關系爭議時效條款、提高了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的效力、口頭變更合同將更加需要嚴格。備受企業HR和勞動爭議律師關注的,是民法典時代,勞動關系管理與勞動爭議處理當中的新現象、新問題和新的思路。
云合律師以十多年專注勞動法業務發展積累的仲裁訴訟及非訴用工管理咨詢的案例,結合我國最新的司法解釋,對比研究已經廢止的四部勞動合同爭議司法解釋,同時我們站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仲裁訴訟及為用人單位可以提供非訴法律文化服務的角度分析進行學生講解。
重點解決:新舊司法解釋文化差異、如何通過確定企業勞動者的訴求、用人單位以及如何抗辯、如何舉證質證、全國各地政府針對同類案件在司法工作實務中裁判尺度,律師、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處理社會勞動合同爭議案件時可供參考。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