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幾年法律的不斷普及,婚前買的房子,屬于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大家都已經很清楚了,但是對于婚前買的房子,婚后賣了,用賣房的錢再購買的房子該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有點犯迷糊了。賣掉婚前的房子再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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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產律師解析】
首先,個人婚前房產,在婚后賣了再買房,其個人財產的性質是不能改變的。不過也不能單純說婚前房產變賣后再買房就一定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還要考慮到房產登記、收益等因素,所以應該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一、婚前房產變賣后再買房,房子仍登記在出資方名下
在這種情況,該房仍出現出資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該房不應予以分割。但如果婚后產生收益了,比如換了房子后,房子租出去了,產生了租金收益,那么收益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
二、婚前房產變賣后再買房,房子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這種情況,原則上該房是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但法院在審核過程中會適當的對于出資方予以多分。
北京房產律師建議:房屋價值金額較大,很容易產生糾紛,如果婚前房產要進行變賣置換房產,不管是想做為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不想做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可以進行約定,簽訂書面協議,可以很大程序的避免這類的糾紛發生,簽訂協議可以讓專業的房產律師介入,對各條款進行明晰的約定,只要雙方都是自愿簽訂,該協議就對雙方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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