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遷中,不管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還是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在面對征收方提供的不合理的拆遷補償時,往往會選擇不簽署補償協議、不接受拆遷補償方案、不與征收方進行談判以及不搬離被征收房屋這四不行為。但是在實踐中,征收方在針對這種情況時,往往會下發《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或者《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從而走向司法強拆程序。
征收方在拿著人民法院出具的強拆裁定后找被征收人履行告知義務時,被征收人才會手忙腳亂,但其實京云征收拆遷律師告訴您,在實踐中,咱們被征收人有很多時間可以與征收方進行協商。如果您不知道怎么與征收方進行協商的話,您可以看看接下來京云征收拆遷律師總結的幾點方法,這些方法可供廣大被征收人們進行解讀。
一、對自家房屋的價值要做到心里有數
在征地拆遷工作實施之前,咱們被征收人要對自家房屋的價值要做到心里有數,或者說對周邊房屋市場價格有一個了解,因為只有這樣,咱們被征收人才能保證提出的補償數額合理合法、不漫天要價。
如果咱們被征收人對于被征收房屋的價值預期過高的話,那么征收方會認為你在拆遷談判中漫天要價與現實脫軌,大概率會造成談判破裂。但如果預期過低的話,那么自己的權益就會受損,也很難再爭取到合理的拆遷補償。也就是說,合理合法的拆遷補償不是一個準確的數字,而是在心理預期過高與心理預期過低中間的一個范圍。
二、有法律保障,談判要做到不卑不亢
咱們被征收人在與征收方協商拆遷補償款的時候,要做不卑不亢,也就是說不要做到唯唯諾諾,征收方說什么都同意,也不要認為拆遷補償款不重要等。一旦出現這種情況的話,只能讓征收方認為咱們被征收人好欺負,可以隨意拿捏。當然,咱們被征收人也不用特別強勢,可以適當的用法律的相關規定來說服對方。
三、在未簽署補償協議之前,要盡可能的保護好自己的房子以及土地
關于這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咱們被征收人在未簽署補償協議之前,要盡可能的保護好自己的房子以及土地,因為只有這樣,咱們被征收人才能有底氣與征收方談判。簡單來說,房子與土地的完整就是咱們與征收方協商拆遷補償的籌碼,一旦沒有籌碼的話,那咱們被征收人則很難在與征收方協商拆遷補償事項了。
在征地拆遷中,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問題,也可以第一時間找京云征收拆遷律師進行咨詢,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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