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征地拆遷律師了解在征地拆遷中,不管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還是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大多數被征收人在面對征收方的違法拆遷時,雖然都是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往往不是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來解決問題,而是通過向上級行政機關上訪或信訪來解決問題。
這些被征收人認為,只有自己的聲音傳達到上級行政機關,那么上級行政機關就會為自己做主,但殊不知在選擇上訪或信訪之后,有很大可能會導致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期限逾期,從而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就不要進行上訪或信訪,想知道為什么嗎?接下來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征地拆遷律師就將為廣大被征收人們進行解讀。
一、信訪與上訪也是有區別的,不能一概而論!
我國《信訪條例》明確了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也就是說上訪只是《信訪條例》所規定的信訪形式之一,也就是說,信訪已經包含了上訪。值得注意的是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二、國家鼓勵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信訪條例》第15條規定“信訪人對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分別向有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簡單來說就是,能夠通過起訴解決的問題,應當直接起訴,而不是進行信訪。
三、信訪不得越級信訪,解決問題時間較長
2014年5月1日,國家信訪局下發并實施的《國家信訪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中明確指出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網上投訴等書面形式。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根據信訪事項的性質和管轄層級,到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
首先接談的機關先行受理,不得推諉。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信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并引導來訪人以書面或走訪形式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機關提出,同時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下級有關機關。
在實踐中,由于不了解當地行政機關的組成或者名稱,咱們當事人大概率會產生越級上訪的行為,該《辦法》的實施,也徹底禁止了越級上訪的行為,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征地拆遷律師提醒咱們廣大被征收人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而不是信訪。
在征地拆遷中,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問題,也可以第一時間找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征地拆遷律師進行咨詢,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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