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方面的知識對于多數小伙伴們是一般都不太懂的,那么如今買房賣房這當中都會存在著很多的問題的,那么大家就需要對于房產方面的知識有一定的了解了,今天云合專業律師網就分享下農村登記房產證是要拆遷嗎?方面的知識,幫助大家快速了解房產方面的知識。
我國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房屋產權證是房屋產權的合法憑證”凡未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其房屋產權的取得轉移變更與他項權利的設定均為無效”從法律上界定了房屋產權證是城鎮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合法依據被拆遷人持有拆除房屋的產權證的就應享受法律規定的城鎮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待遇但是對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的被拆遷戶能否享受拆遷補償安置待遇不能一概而論應視情況而定
辦理不動產權證,與是否拆遷沒關系。不動產權證就是以前的房產證和土地證,以前是兩本,現在直接換成了一本(房地一體),如果是房子有房產證和土地證,可以拿去不動產辦事廳換成不動產權證,如果是還沒辦證的,現在辦的就是不動產權證了。拆遷的話,是國家征收土地。
所謂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 ,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著物。所謂動產,就是不動產之外的物,是指在性質上能夠移動,并且移動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物,如電視機、書本等。動產與不動產概念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是否可以移動。動產通常可以移動,而不動產則不能移動;
2、移動是否在經濟上合理。房屋等土地附著物也可能是能夠移動的,但一旦移動耗資巨大,而動產通常可以移動,即使是沉重的機器設備,也可以移動,且較之于不動產其移動損耗不大;
3、是否附著土地。不動產除土地之外,其他財產如房屋、林木等都是附著于土地的,通常在空間上不可移動,若發生移動影響它的經濟價值。而動產通常并不附著于土地。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前述“規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房屋權屬證書取得日期,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計算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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