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和珠寶店的這個合同實際上是一種投資協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珠寶店只能經營黃金飾品,不能直接買賣黃金。珠寶店之所以百般推脫,要用鉆石代替黃金,實際上是他根本提供不出來黃金,他也沒有辦法出售給張先生。這種情況下,張先生應當及時與店家協商要回投資款項,并且按照當時的約定增加10%。不管是作為消費者,還是作為公民,在生活中,一旦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后,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 />
據央視3.15晚會曝光,翡翠直播賣假亂象叢生,賣貨殺價層層設套,虛假宣傳,自導自演。
其實不止線上珠寶行業魚目混珠,線下珠寶行業同樣烏七八糟。
日前,河南媒體報道某男子花10年時間,在珠寶店預存856克黃金,價值32萬元,被店家要求換成鉆石,是可忍孰不可忍,事情原委如下:
鄭州的張先生2012年,在金鑫珠寶預存500克黃金,參加每年增重10%的活動。
如今10年過去,卡內黃金增長到856克,日常價值32萬。
張先生去店內兌換黃金時,商家以各種理由搪塞,建議黃金兌換鉆石。
遇到這種情況,張先生該如何維權?
王興華律師對此表示:
張先生和珠寶店的這個合同實際上是一種投資協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珠寶店只能經營黃金飾品,不能直接買賣黃金。
珠寶店之所以百般推脫,要用鉆石代替黃金,實際上是他根本提供不出來黃金,他也沒有辦法出售給張先生。
這種情況下,張先生應當及時與店家協商要回投資款項,并且按照當時的約定增加10%。
不管是作為消費者,還是作為公民,在生活中,一旦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后,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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