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這其中明確了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必須按照市場價進行補償。但是,集體土地并沒有直接的法律依據,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作為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就屬于地上的附著物。
在最高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就土地征收補償適用問題做出了規定。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補償,不能直接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但是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補償標準予以補償。
不同地方的拆遷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比如像北京市的《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拆遷宅基地上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款。被拆遷人的補償款按照被拆遷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宅基地的區位補償價進行確定。房屋重置成新價的評估規則和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計算辦法由市國土局制定并公布。
《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按照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場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因此,拆遷補償標準沒有一個具體而統一的標準。雖然受到多方因素的限制,但是都要遵循相應的法律法規。具體的判斷標準是不能因為拆遷而降低自己原有的居住生活水平。如果補償不合理,除了向拆遷方進行談判爭取外,如果談判不成,就要及早地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上一篇:河南房屋拆遷案例:強拆行為申請賠償,被拒絕,怎么辦?
下一篇:最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