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庭涉嫌傳銷的新聞登上熱搜,原來她一直賣的TST庭秘密品牌,因涉嫌傳銷分別被河北石家莊和湖北保康縣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
近日有媒體報道說,張庭夫婦的公司被保康縣市場監管局認定構成組織策劃傳銷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927萬元,罰款170萬元,那么問題來了,作為公司的負責人,張庭和林瑞陽夫婦會不會被判刑呢?
王興華律師表示
我國對于傳銷的處罰,根據違法程度不同,分為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首先是什么情形會被認定為傳銷,國務院規定了三種情形,第一種是拉人頭,第二種交入門費,第三種是發展三級以上的層級關系,并且以下級的業績作為上級報酬的依據,構成這三種其中一種就有可能被行政處罰。
而認定傳銷為刑事犯罪比行政違法要嚴格得多,需要同時具備以上三種情形,并且還要以騙取他人財產為目的的詐騙性質,也就是說張庭夫婦可能雖然被認定采取了傳銷行為,但是不具備詐騙他人財物的特征,所以只追究行政責任進行罰款,而沒有追究其刑事責任。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上一篇:商品房糾紛:精裝修質量差,業主起訴退房需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為什么要聘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