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款食品,國內國外包裝上不同的保質期,到底該相信哪一個呢?
近日,一款來自韓國的進口網紅火雞面,被曝雙標。
在韓國本土銷售的時候,保質期為6個月,到了中國卻變成1年。
面對質疑,該企業回應說,變為保質期為1年,是因為公司在出口方便面延長保質期的出口標準,增加了抗氧化的成分,那同一款產品,兩個保質期,消費者顯然不能接受。
現在又聲稱,出口國外的產品增加了抗氧化的成分,這種方便面,吃著能放心嗎?
王興華律師表示
民以食為天,不論是國產的食品,還是進口的食品,食品安全無小事。
從法律角度講,任何品牌和企業進入中國市場,都必須要遵守我國的法律,進口的食品應當符合我國的標準,應當在包裝上標注唯一的保質期,長短不一的兩個保質期容易干擾和破壞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也談不上公平交易權。
從食品安全的角度講,過氧化值的超標,對人體會造成較大的影響,目前,我國市面上大多數方便面,保質期均為6個月,超過6個月,隨著貯存時間,溫度的增加,過氧化值指標也會隨之增加。
中國市場和消費者,不應該給這種雙標的行為,留下空間。
任何企業和品牌都不能任性和傲慢,如果不嚴守中國法律,尊重中國消費者,洋品牌會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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