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的努力千篇一律,企業拖欠工資的理由各式各樣,現在又有人提出自己正在“貸款”上班,勤勤懇懇工作后,工資不僅不漲,竟然成負數?網友大為震驚,這公司難不成就是傳說中的白嫖怪?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在北京電視臺《法治進行時》為您解答。
上班明明是為了掙錢,可四川巴中一男子上班28天 倒欠公司3280元。這位應聘者姓趙,應聘的是當地一家賣酒公司的銷售,公司不但沒有簽合同,不掙錢,還倒貼;公司對此的回應是,小伙子發微信朋友圈的條數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錢,被勸退。
我們來看看這家公司的規定:每天發50條朋友圈,少 一條扣50元;每天加10個微信好友,少一個扣10元;朋友圈不得發布除公司產品以外的任何產品,發一 條扣100元;這哪是在工作,明明是要攻占你的微信 朋友圈啊?那么,公司這樣的規定合理嗎?有請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律師為大家解讀。
王興華律師表示
員工干活又不是做生意,哪有賠錢的道理,公司這樣的規定明顯是不合理的,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員工的工資不是隨便扣罰的,即使有正當理由扣罰,每月扣除的部分也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資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也要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所以扣錢扣到負數就非常離譜了。
另外,公司沒有和小伙子簽合同也是不符合規定的,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勞動者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其簽訂書面合同。遇到類似情況,勞動者可以投訴至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公司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等,或者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在這個人人都是打工人的社會,工資是民眾及其家庭生存的保障,也是員工貢獻的體現,按時合理發放工資為公司的責任,是管理者高效領導能力的表現,工資關系是員工和企業榮辱與共的紐帶。
員工也會因此感到歸屬感,愿意努力為企業服務,創造價值,同時,員工的凝聚力將會促進企業進步,打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助力企業的長期發展,形成健康的工作鏈。以此警示企業不能因小失大,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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