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的房屋拆遷協議是否可以后悔?
房屋拆遷協議簽訂后,一般不能后悔。
依法簽訂的拆遷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達成協議或有欺詐行為,否則雙方需要履行其權利和義務.脅迫和其他公平情況,否則一方不能暫時后悔。關于簽署的房屋拆遷協議是否可以后悔?
簽署的房屋拆遷協議是否可以后悔?
1.已簽訂的房屋拆遷協議一般不能反悔。依法簽訂的拆遷協議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有欺詐行為,否則雙方需要按照協議履行其權利和義務.脅迫等表現出公平的情況,否則一方不能暫時反悔。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欺詐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對方違反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對方違反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另一方處于危險狀態.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缺乏判斷能力、明顯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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