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買房子的時候,會多買一個儲藏室,用來放雜物、或者自行車、電動車等。比如山東省德州市的王女士買了一間7.4平米的儲藏室,打算放電動車,然而收房時變成了2.1平米,頓時傻眼了。
四根大管道正對著門口,根本放不進去電動車。王女士跟售樓處協商希望能夠改動下水道,售樓處拒絕改動。王女士很是氣憤,當初交房時,售樓處要求先簽字收房領鑰匙,才能實地查看房子和儲藏室,因此,購房時,雖然王女士知道自己買的35號儲藏室可能會有管道,但是并不知曉里面的具體情況。
王女士說,當初挑選儲藏室的時候,工作人員曾告訴過她,35號儲藏室會有管道,因此價格方面會有部分優惠,但令她沒想到的是管道所處位置與所占面積,竟然如此別扭,連進門都是難題。
王女士多次向開發商協商無果后,求助山東衛視齊魯頻道的《小溪說事》欄目,欄目組邀請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諸盼盼律師與記者經過現場勘查發現,王女士購買的儲藏室已經影響到正常使用。
那么問題來了,合同有約定,也明確告知了,但未告知管道位置,導致影響實際使用,這種情況,王女士是否申請退房?
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諸盼盼律師通過與王女士溝通交流,以及查看王女士購房時簽訂的合同,認為按照合同約定,王女士不滿足退房條件。
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諸盼盼律師表示:按照王女士簽的合同,不管是簽正式的購房預售合同,還當時簽訂的認購協議書里面,儲藏室的編號已經確定,包括里面的使用面積,公攤面積還有單價,都已經確定,但是我們看到的里面有附件的一個戶型圖,戶型圖上并沒有把管道的隱患還有圖示給標注上去,所以業主在購買這個房子,包括購買儲藏室的時候,在沒有交房的時候,是看不出來儲藏室是如何進行使用的。那么就出現了實際交付與合同當中約定的不一致,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諸盼盼律師建議王女士可以帶著當時跟銷售的聊天記錄以及現場圖片,先去找開發商進行前期協商,進行相應的置換。
經過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諸盼盼律師一番分析后,王女士跟隨《小溪說事》欄目組記者找到了開發商的工作人員。
開發商表示:目前不確定是否還有空置的儲藏室,不管是王女士退房還是換房,都需要把貸款結清以后,再更改網簽合同或者撤銷網簽合同。結清之后,開發商才可以跟主管部門進行溝通,是退是換需要進一步核實,看看有沒有不存在管道的儲藏室,到時候帶著王女士,到現場實際勘察。
在北京京云(上海)律師事務所諸盼盼律師和《小溪說事》欄目組記者的協調下,開發商表示他們會慎重考慮王女士換房的訴求,并跟相關部門進行協商,同時承諾一周之內給出方案,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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