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律師解讀:從天而降的哈士奇,砸傷路人誰擔責?
2022-09-28 閱讀:581 京云律師
從天而降的哈士奇,砸傷路人誰擔責?
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一個不起眼的雞蛋從高空落下都會造成極其嚴重的后果。近日又有一起高空墜物的案件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因為這次墜樓的竟是個活物,是只哈士奇。
9月25日,浙江杭州一小區內,一條哈士奇從24樓高空墜落,正好壓在一輛電動三輪車上,車上的一個老人和小孩受傷住院。狗主人稱事發時家里沒人,不清楚狗是怎么掉下樓的,可能是門沒關好,當地公安部門也介入調查。
網友們在關心受傷的老人和孩子的同時,也在感嘆這條哈士奇的生命力很頑強,更對寵物狗墜樓的原因表示疑惑,這狗究竟是自己跳出的,還是被人拋出來的?而且應該誰對傷者負責呢?
那么,對于這事,誰應該承擔責任呢?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主任表示:狗雖然不是物品而是動物,但當其作為寵物被人飼養而發生高空墜落的事件時,仍屬于高空墜物。根據我國法律,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不論狗主人是惡意的還是疏于管理導致狗從高空墜落,由于受傷的居民不存在任何過錯,所以狗主人都應當對受害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所幸這次高空墜狗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如果造成了人死亡、重傷,狗主人還可能涉嫌過失致人重傷、死亡罪,而如果查明狗是被惡意扔下,不管有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狗主人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王興華律師在此也提醒大家:千萬不要高空拋物,住在高層的要看管好自家的寵物,不然于己、于人、于動物都是種無妄之災,做為主人,除了要賠錢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赡芗雍Φ慕ㄖ锸褂萌搜a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 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
二、5、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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