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為現代化大都市,發展速度越來越快,對土地的需求也越來越大,相應的征地案件也就越來越多,本案涉及空軍南苑新機場項目,案件難度較大,但我所張友伶律師以專業的業務知識,不辭辛苦的敬業精神,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了本次代理任務。
案情簡介
從當事人7月末委托我所進行拆遷協助工作,到9月初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協議,僅僅1個月左右的時間就幫助當事人從100萬的貨幣補償提升到500萬的貨幣補償另加幾套安置房,這與我所律師的努力是分不開的,我所律師從征地許可到拆遷方案等十幾項要求政府信息公開,如此大量的內容,我所律師進行了細致的準備工作。
對不予公開的內容有異議的,我所律師進行了行政訴訟。在談判、訴訟等?系列專業活動后,補償款得到了很大地提升,當事人很滿意的同時,也解決了糾紛,使得空軍南苑新機場項目順利推進。
主要工作
1、積極與當事人溝通,并與政府談判。
2、申請多項政府信息公開。
3、對不予公開的內容有異議的,進行行政訴訟。
案情分析
本案中政府信息公開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對我所律師申請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我所律師認為這是違法行為,為此我所律師提起了行政訴訟,而法院也支持了我們的訴訟請求,并根據以下法律規范作出了如下判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四)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2、根據《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區、縣國土房管局在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搬遷期限等房屋拆遷許可證的主要內容向被拆遷人公告。
判決主要內容如下:
一、撤銷被告北京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二O一五年 X 月 X 日做出的**公開(2015)第 XX 號-不告《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
二、責令被告北京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個而工作日內向原告韓某公*****許字[2015]第 XX 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本案的亮點在于僅僅通過一次訴訟,且僅訴訟了兩項內容,就促使雙方達成了拆遷補償協議,當事人對此很滿意。本案歷時短,成效高!節省了很多時間,即使當事人獲得了大量補償款,也節省了司法資源,更幫助政府推進了項目,一舉多得。
律師建議
當我們遇到征地補償時,不能僅僅聽之任之,對不合理的補償,要積極爭取,并委托專業律師團隊來協助,即節省時間,更能取得更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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