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三個月內仍未履行的退房可行。業主可以發出書面催告與開發商約定合同最終履行期限,催告達到3個月以上,業主可以行使解除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關于開發商延期交房退房是否可行的問題,下面云合專業律師網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1、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三個月內仍未履行的退房可行。業主可以發出書面催告與開發商約定合同最終履行期限,催告達到3個月以上,業主可以行使解除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上一篇:遇到房產糾紛要如何處理?
下一篇:購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